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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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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告知公告(南市监听证告知【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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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京安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17户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因你单位不在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和第七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公告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未依法进行2021年度、2022年度年报公示,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且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通过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晨昊,高嫔  联系电话:0791-85710115

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417户)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417户)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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