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月79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25元,达到50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65元,达到每月79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70元,达到500元。
2、实施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将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1035元。将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标准提高345元,达到每人每月1035元。将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1035元。
3、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280元,达到每人每月1480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370元。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10元,达到每人每月80元。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