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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694898--2021-00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4-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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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和标准

1.2018年人才新政:新引进的毕业五年内在昌工业园区工作(2013年4月28日之后毕业、2018年4月28日之后在我市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工作),且落户南昌,与园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现仍在园区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2.2020年人才十条: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二、办理依据

1.《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才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洪房字〔2019〕78号)

2.《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9号)

三、所需材料

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在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注册申报即可。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报人员在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注册申报,按照规定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并给予补充申报时间。

3.拟通过申报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公示申请人员名单无异议的,由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兑现政策所需资金拨付至个人指定账户。

五、网上申报



六、咨询电话

0791-85717720、0791-85712327

七、办理科室

人才工作股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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