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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694898--2021-005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4-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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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登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南昌县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南昌县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2020年6月以后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退捕渔民,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办理依据

1.《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函》(赣人社办函〔2020〕7号)

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社〔2020〕14号)

三、补贴标准

5000元/人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卡或存折)复印件。

2.企业材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材料: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

五、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2.便民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查看;

3.初审通过的,在网站上予以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资料审核;

5.报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创业补贴资金。

六、网络群二维码



七、咨询电话

0791-85710562

八、办理科室

就业创业培育股 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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