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要求,我县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16日至2022年7月26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6日
反馈问题:
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66号花汇宝蜂蜜院内江西永正食品有限公司未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仅完成环评手续;从生产至今一直使用煤炭,以致周边经常黑烟弥漫;洗米废水未按环评要求处理,厂内未见任何废水处理设施。
整改目标:
涉案企业规范运行环保设施,落实环保措施,避免污染环境。
整改措施:
1、要求企业建立锅炉运行、锅炉水膜除尘沉淀池清掏、锅炉炉渣、炉灰台账;
2、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生产时的锅炉废气进行取样监测并取得检测报告,后续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企业需要提交南昌县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金
整改成效:
1.企业建立了锅炉运行、锅炉水膜除尘沉淀池清掏、锅炉炉渣、炉灰台账;
2.企业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生产时的锅炉废气进行取样监测并取得了检测报告(BN-J202106012);
3.企业提交了南昌县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