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信访件编号D2JX202104220060)整改销号公示
按照《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要求,我县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5 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反馈问题:
江西省宏发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搅拌站)作业时灰尘及味道都很大,影响附近村民生活。
整改目标:
建设规范料仓,做好厂区内粉尘管控,减少扬尘。
整改措施:
1.要求宏发路桥,按规范完善原材料料仓建设,将露天覆盖堆放的石料全部移入料仓;生产期间要强化粉尘及异味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地面洒水、开启雾炮机等措施防控扬尘;厂区地面硬化,在原材料未进入料仓之前不得组织生产;
2.企业恢复生产后,将立即组织对厂界异味及粉尘进行监测。
整改成效:
1.宏发路桥已按规范完善原材料料仓建设,将露天覆盖堆放的石料全部移入料仓;已加强地面洒水和开启雾炮机等措施防控扬尘;厂区地面已硬化;
2.企业已提供对厂界异味及粉尘的《检测报告》(SIT[2105]2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