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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信访件编号D2JX202104210062)整改销号公示(重点件)
  • 发布时间: 2022-06-01 14:10
  • 来源: 南昌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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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要求,我县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6月1日至2022年615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6月1

反馈问题:小蓝经开区亚亿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气,刺鼻的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诉求1、要求达标排放,2、厂区离生活区比较近,要求搬迁。

整改目标:

亚亿玻璃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做到废气持续达标排放,减少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

整改措施:

1、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已责令企业立行立改,现场已对稀氨水喷淋泵箱进行了关闭。并督促该企业在以后加氨操作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做到氨气不外漏。

2、江西省亚亿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加强厂区废气环境管理,完善堆场封闭、酚水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整改成效:

1、已加强加氨管理,对氨水储罐周围设置应急防控报警及喷淋装置,建设围堰及渗液收集池,禁止氨气外漏污染环境;

2、对燃煤堆场、燃煤提升设施、玻璃原料堆场建设围挡,进行封闭;

3、对酚水系统产生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送至煤气发生炉鼓风机入口再利用;

4、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开展例行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因子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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