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修订)》(洪环督整改办〔2021〕32号)要求,我县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各牵头单位组织检查,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1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1-86356026)。
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反馈问题:
向塘镇剑霞村委会南沟村小组2-3家养猪场(名称不详),北沟村小组1-2家养猪场(名称不详),养殖废水排入村内小河沟,造成河沟下游水质污染(西沟村小组段,剑湖沟)。
整改目标:
各养殖场全部正常运行粪污设施,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整改措施:
1、南昌县向塘镇要求孝正家庭农场完成对污水明沟段进行覆盖;
2、南昌县向塘镇对未按操作规范运行粪污设施的养殖户进行粪污设施操作培训;3、南昌县向塘镇要求养猪户茂根、朱武两家家庭农场即时安排专业人员维修;
4、向塘镇预计2021年9月20日开启综合整治北沟、南沟村小组周边水系,2021年12月31日完成。污泥晾干后委托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或交由资源化利用公司处理。
整改成效:
1、孝正家庭农场已完成对污水明沟段进行覆盖;
2、南昌县向塘镇组织周边养殖户进行粪污设施操作培训;
3、养猪户茂根、朱武两家家庭农场已安排专业人员维修;
4、向塘镇已完成综合整治北沟、南沟村小组周边水系。污泥晾干后委托交由资源化利用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