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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977117--2021-00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3-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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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资金的通知

各学校、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

根据省政府赣府发﹝201617号和省财政厅赣财教指﹝202051号和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246号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春季教育部分生均公用经费资金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经费标准定额:

1、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人均年600元,普通小学人均年700元,普通初中人均年850元,普通高中人均年1000元;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的按普通小学人均年6000元,初中人均年6000元。

2、民办学校免学杂费补助:小学人均700元,初中人均年850元。

3、对不足100人的农村教育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二、2021年春季教育部分生均公用经费资金测算: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县教体局核实,公办学校高中生12576人,初中学生39214人,小学生85544人,学前儿童8679人。民办初中春季620人,民办小学78人。农村小学教学点不足100人的学校共有56所实有小学生人数为2920人(不足100人按100人计算)增加2680人。随班就读134人其中普通小学103人,普通初中31人。2021年春季教育部分生均公用经费资金具体测算如下:

(一)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56105825

1、普通小学350元×85441人=29904350

2、普通中学425元×39183人=16652775

3、特教小学3000元×64人=192000

4、特教中学3000元×21人=63000

5、随班就读3000元×134人=402000

6、学前教育300元×8679人=2603700

7、普通高中500元×125766288000

(二)民办学校免学杂费补助290800

1、普通中学春季425元×620人=263500

2、普通小学春季350元×78人=27300

(三)增加教学点350元×2680人=938000

 ()预拨7-9月第三季度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889.17万元。

以上合计66226325元。

三、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

2021年春季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总计6622.6325万元(1、义务教育5733.4625万元在赣财教指﹝202051号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中安排;2、学前和高中生均公用经费889.17万元在县本级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

四、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

1、中央补助资金整体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县教体局依法依规安排使用该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2021年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分配给学校。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本着向农村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倾斜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资金,合理确定农村教学点和规模较小的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正常运转。

3、各学校要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077号)和赣财教﹝201818号和19号文件规定,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学校的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县教育体育局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涉及工程维修、购物的按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管理有关程序办理,并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南财教[2021]12号 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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