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分享到:
索引号: b977117--2021-008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1-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1年2月3月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 浏览量:
  •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

为做好我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根据南民字[2020]33号《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民政局测算,现下达20212月、3月份相关乡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724.234562万元, 其中:农村低保1997.266392万元、城镇低保360.31617万元、农村五保297.643万元、城镇特困 17.381万元,城乡失能、半失能及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51.628万元(资金下指标,赣财社指[2020]84号文,中央资金2724.234562万元)。

农村低保及失能半失能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第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城镇低保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第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农村五保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第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资金通过惠农 ‘一卡通’“农村低保、五保户补助、城镇低保”发放,及时将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享受对象人员手中,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附表:《20212月、3月低保资金预算明细》

南财社指[2021]7号 2021年2月、3月资金预算

关于下达2021年2月3月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