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运转转移支付中央直达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完整性,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预指﹝2020﹞6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基层运转转移支付中央直达专项资金4345.43万元,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预算科目。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行为。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依法依规安排使用该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基层运转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南财预【2021】5号--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运转转移支付中央直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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