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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977117--2021-007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1-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1年抚恤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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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

为落实好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各项待遇,根据各单位上报并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现下达2021年重点优抚对象定抚恤补经费1363.0261万元(资金下指标,赣财社指[2020]811363.0261万元)。具体情况为:重点优抚对象2021年度定抚恤补经费及20208-12月调标经费,重点优抚对象2021年门诊医疗补助经费,一至四级残疾军人2021年的护理费及20207-12月调标经费,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补助,部分60周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请你们通过“惠农‘一卡通’优抚补助--‘三属’、残疾军人补助、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详见分配表)”将资金尽快发放到位,各乡镇对此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该资金列2021年政府收支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科目,经济分类科目第50901类“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目。

关于下达2021年抚恤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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