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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20-046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0-06-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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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住建局是主管城乡建设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建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拟订本县城乡建设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综合管理人防、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工作。

(三)归口管理全县建筑业。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组织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的调整,推进行业改革与技术进步,开展建筑科技攻关和技术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负责装饰行业监管工作;负责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受理和调查处理城区装饰装修有关质量事故的举报、投诉。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执法,依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问题的投诉;对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招标代理市场秩序;负责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库(专家库)专家的管理工作;使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应用数据库;负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工作。

(五)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施工过程控制,行使质量安全否决权;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监督,并出具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参与全县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和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组织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促进企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提高质量和效益。

(六)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拟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及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负债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县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草拟全县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城市房屋安全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县人防(民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类保障方案;依法组织城市防空袭演习,确定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并负责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防灾救灾服务。

(九)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监督检查;组织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兼顾人防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县住建局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聚焦项目推进

继续推行“四个一”工作法,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加大与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李埠一路、城北路等断头路打通速度,全面启动澄湖东路、河滨路、井岗西路、邮政路等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早开工、群众早受益。

2、聚焦扬尘治理

充分发挥智慧工地监管系统平台信息预警作用,把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作为项目开工建设必备条件;积极打造样板工程、标兵企业,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建设。加大扬尘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6个100%”落实不到位企业,做到该整的整到位、该罚的罚到位、该停的停到位,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水平。

3、聚焦行业监管

坚持完善差别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程序,强化重点工程、重要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全面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质量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倒逼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4、聚焦创新发展

一是大力弘扬昌南工匠精神,倡导精细化、品质化建设理念,在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上下功夫,持续完善监管流程;二是把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作为我县建筑业“破题突围”的前沿阵地,建立企业总部大楼建设帮办代办制度,及时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审批、验收等问题,以精准精细服务,纵深推进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建设,力争更多企业进驻办公,持续巩固建筑产业在全县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地位。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南昌县招标投标行业管理办公室、南昌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南昌县乡村建设管理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南昌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编制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人数73人,包括行政人员1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4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2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630.31万元,比上年增加713.66万元,增长3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4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630.31万元,比上年增加713.66万元,增长37.23%。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30.3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19.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6万元;卫生健康146.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3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2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19.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16%;商品和服务支出802.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80.31万元,较上年增加713.66万元,增长38.23%。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3%;卫生健康支出146.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9%,城乡社区支出1781.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05%,住房保障支出465.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0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802.88万元。较上年增加286.02万元,增长55.3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人防办的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574.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74.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万元。

以上数据如无则填0。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七张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五)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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