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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936481--2024-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科工局 生成日期: 2023-07-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科工局2023年1-6月绩效监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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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监控工作开展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选用的评价方法为询问查询法。针对2023年度上半年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工作实施情况,通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向服务对象询问满意度,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向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发放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对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部门的支出认真分析,严格按照标准打分。我局2023年上半年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监控结果总体分析

1、县级工业兑现政策兑现资金:

(一)项目具体执行情况。

为落实《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投资、小升规”的十二条措施(试行)》(南政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支持2022年“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南蓝办发〔2022〕4号)、《关于印发〈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支持2022年“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南蓝办发〔2022〕18号)等,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开展了2021年度县级工业政策的兑现审核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所在地(小蓝经开区经发局及有关乡镇)初审推荐、县科工局和小蓝经开区经发局组织审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专业审计,并向县政府请示后,拨付兑现资金到企业。

(二)综合监控结果。经企业自主申报、所在地审核推荐,区经发局和县科工局初审,聘请南昌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专业审计,共同开展完成现场核查申报资料原件及设备使用情况,并向县政府请示,已兑现企业惠企资金4405.56万元。

2、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19]10号)、《财政部国资委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号)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资指〔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该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列经济类科目“50701费用补贴”。南昌县2023年度驻县央企退休人员移交中央补助资金预估为1547840元,实际拨付1547840元。做好了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3、南昌县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费用:南昌县国资委根据《南昌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水平审定暂行办法》(南政办发[2018]23号文)规定,“县国资委及授权监管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国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对科工局监管的3家国有企业(县城投、县文投、小蓝经投)进行2021年年报审计。审计费用预估为42万,实际费用为40.61万元。年初安排预算。

4、南昌县政府出资企业专项审计:落实《南昌县政府出资企业专项审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我县出资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承担政府项目等专项内容开展专项审计。通过此次专项审计工作,全面摸清我县出资监管企业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按照《南昌县政府出资企业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我县出资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等专项内容开展全面审计。预算资金需求80.6万元,实际支出80.6万元。

5、科技奖励补助:依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2]300号)、《下达第一批南昌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兑现奖励项目》(洪科字〔2022〕283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重大科技研发专项推荐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19〕129号)、《下达2020年省级重大科技研发专项中期评估通过项目(第一批)的资金》(洪科字〔2022〕244号 )、《2020年南昌市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双百计划”项目通过验收名单的通知》(洪科字〔2022〕287号)、《关于下达2022年南昌市促进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2〕299号)、《关于下达2022年南昌市科技保险补助专项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2〕290号)、《关于下达南昌市2022年创新平台载体兑现奖励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2〕291号)、《下达2022年南昌市省级科技计划(第三批、第四批专项项目)资金》(洪科字〔2022〕31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兑现市政府《中共南昌县委、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县区的实施意见》(南发〈2016〉17号),共计9类项目,下达资金6165.97万元。拨付资金的保障进一步增强,提升了企业与主管地区政府的联系。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高端产业蓬勃发展、人才智力高度密集、创新活力加速迸发的生动局面,提升南昌县(小蓝经开区)的首位度和核心竞争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时间长。

省市项目申报中,待企业申报完成下达资金。

下一步工作措施

    强化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对接和服务;

前期做好摸排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准确度;

强化与企业的对接和服务,帮助企业申报项目,及时监控并下拨资金。

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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