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镇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莲塘镇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莲塘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莲塘镇政府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莲塘镇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6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莲塘镇政府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莲塘镇政府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江西南昌县莲塘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1-85713360。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莲塘镇党政办公室公开两种形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二、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莲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91-85713360

传真:0791-85712971

通信地址:莲塘镇澄湖西路356号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