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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3-0006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3-03-2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2年南昌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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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2012年度南昌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财政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和勇于创新的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和勇于创新的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工作框架。根据市委、县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作为县政府确定的重点示范单位之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标准,积极组织,快速推进。

二是加强网站建设,优化服务方式。为提高网站服务水平,推进局机关电子政务发展,我局在财政网站中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局网站内还设有工作动态、机构职能、法律法规等专栏,各相关职能科室及时提供内容资料,确保栏目内容充实完善。目前网站运行正常,由于栏目设置科学合理,内容更新及时准确,系统运行高效稳定,财政网站已逐渐成为群众获取财政信息最重要、最方便、最快捷的途径。

三是完善规范化管理,加强制度化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同时初步拟定有关具体规定并试行,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保密审核制度、责任栏目和子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制度、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存档备查制度等等,保证了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与广大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共服务类的信息20条,占15%;公文法规类的信息25条,占18%;工作动态类的信息17条,占12 %;财政信息类的信息19条,占14%;机关建设类的信息9条,占7%;属于本部门其他类别信息47条,占3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未收到依公开申请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费用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支出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期过程。目前我局的工作还存在不少有待完善解决的方面,特别是公开信息量还不够大,与社会群众沟通交流渠道还不够便捷,网站内容还不够丰富,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完善等等问题。

今后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认识下,认真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贴近财政工作实际,贴近百姓信息需求。进一步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要求,重点从制度完善和丰富信息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把建设透明、公开、高效政府的目标落到实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南昌县财政局

二O一三年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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