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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6-0036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直单位 生成日期: 2016-03-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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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2015年度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统计数据时限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报告将在2016年3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5712142。

一、概述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县发改委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同志为成员的县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按《条例》要求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等。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全县乡镇(开发区)、县政府部门共64个行政机关,编制了本机关的政府公开信息指南和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南昌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2015年,我县开展了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贯彻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依申请公开我委信息工作,保证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4年举办培训班2次,培训人员39人次,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按要求完善本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规范我委信息公开内部流转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评议制度、考评追究制度等,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三落实,做到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落实有人干、监督有人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条,我委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审批事项518项。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法律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包括受理地址、邮政编码、受理时间、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内容;申请的提出方式,包括申请表下载地址、申请方式和要求等内容。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委本年度新增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条,已全部答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文件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存在的问题依然较多,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一是学习教育不够,对电子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认识不够。二是子网站内容不够完善。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将在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考评等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的同时,要特别重视相应工作人员的落实,建立严格的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培训宣传。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热情。要通过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热点公开。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组织发布热点政务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权威政府信息,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南昌县2014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4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1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5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2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公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5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4

(二)申请办结数

5

1.按时办结数

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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