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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i700209--202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1-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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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南昌县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0年8月27日第九十三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南昌县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保障全县普速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开展普速铁路(以下简称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有效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管控普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全面推进运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线路全封闭和铁路道口“平改立”,对难以实施封闭“平改立”工程的采取限速运营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整治普铁沿线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保障齐全完好;排查和及时治理普铁沿线地质灾害风险;普铁沿线乡镇政府、铁路监管部门、铁路公安机关与中铁南昌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建立铁路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不断降低路外伤亡事故和影响列车运行的一般事故,不发生普铁环境安全问题引发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途经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境内的普速铁路线路共8条,分别为京九线、沪昆线、南昌枢纽西环线、向东D2线、向东E2线、横岗联络线、何家联络线、朴树联络线。涉及我县10个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分别为莲塘镇、向塘镇、冈上镇、广福镇、三江镇、八一乡、富山乡、东新乡、银三角管委会和金湖管理处。

三、工作机构

成立南昌县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南昌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南昌工务段分管领导、南昌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县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南昌铁路局有关单位、县直有关部门、普铁沿线有关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昌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岭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重点

按照“铁路部门与政府联动,属地负责,行业督导”的原则,具体隐患问题整改实行铁路部门与属地政府“双段长”负责制;县直各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根据隐患问题清单督促指导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与铁路部门完成隐患整改任务。

(一)深化普铁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排查整治普铁沿线500米范围内彩钢瓦房、铁皮房、广告牌等轻质硬材料建(构)筑物,以及防尘网、防晒网、塑料垃圾等轻飘物在大风天气下刮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隐患。二是整治普铁沿线树木倾倒、断枝或自然生长侵入铁路安全限界,影响铁路设备设施安全的隐患问题。三是全面划定普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并按规定设立标桩;整治邻近铁路违法施工、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违法堆放杂物、材料、设备,倾倒弃土弃渣、垃圾等隐患问题;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等安全问题。四是整治普铁沿线两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五是整治普铁沿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违法采矿、采石或爆破作业安全隐患。六是整治普铁沿线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侵入铁路安全限界隐患,以及影响铁路基础稳定的非法管线穿越问题。七是整治电气化普铁沿线违法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隐患问题。

(二)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落物网和桥梁防撞设施、桥涵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规定设置,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隐患。二是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三是整治机动车辆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和标线损坏、缺失、不准,铁路道口周边违章搭建、违章停车、随意占用等问题。四是增强铁路客运列车径路及道路交通繁忙道口的安全技术措施,路地协作对必要处所尽早采取增设道路交通信号、“电子警察”、减速带、二道栏门等技防措施,强化道口员应急处置培训,加强对日常作业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五是整治跨越航道铁路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维护不到位的问题。六是整治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淘金、疏浚作业,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设施的问题。

(三)推进“平改立”和整治非法穿越行为。一是按照“先干线正线后支线站线、先国道省道后县道乡道”的原则,铁路部门与我县积极协商,认真调研,共同制订铁路道口“平改立”整治规划,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2019〕33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落实工程投资,优先消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道口。二是按照“疏堵并举”原则,铁路部门与我县依法依规积极开展非法通道清理整治,针对具备立交通行条件的非法穿越铁路和路外伤亡事故多发、人员密集、治安形势复杂的重点地段,采取增设小型立交通道、隔离护栏、设置或刷写警示标志等措施,通过联合执法取缔一批非法人行过道和非法道口,严厉打击破坏铁路线路封闭设施、私设通道的非法行为。三是铁路企业全力推进设计时速120公里及以上线路封闭设施补强整治,按照标准及时修复破损栅栏、围墙。

(四)强化普铁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一是普铁沿线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联合铁路企业,组织对普铁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和治理。二是普铁沿线乡镇政府要落实《铁路法》第45条规定,加强普铁沿线山坡地水土保持的重点整治,在铁路单位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时,协调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征用土地、砍伐林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快治理工作进度。三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属地铁路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和宣传,建立信息互通、会商沟通机制,共享防灾信息;从监测系统、预警手段、避险措施等方面,指导和协助铁路企业落实好普铁沿线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四是铁路企业要对普铁沿线滑坡、崩塌、岩溶塌陷、危岩、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和沿河路基河岸冲刷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摸清分布情况和安全风险等级,并建档跟踪,采取日常整治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方式,对Ⅰ、Ⅱ、Ⅲ级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重点地段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消除隐患。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铁路沿线两侧乱耕、乱建、乱采、乱挖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五)推进铁路安全依法治理。一是推动“双段长”工作机制全覆盖,铁路沿线乡镇设立“双段长”公示牌,并向铁路班组、地方行政村延伸。同步建立铁路外部环境安全信息速报、处置制度,实施外部安全环境信息化、常态化管控。二是完善细化公铁立交并行工程建设、固资移交、养护维修和安全管理等措施,促进有关工作在安全有序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程序,节约投资。三是支持铁路企业在安全领域依法维权,对危及铁路安全的各类行为,沿线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铁路部门调查举证,支持铁路企业依法诉讼、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等方式开展维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5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一是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站牵头,南昌车务段、南昌工务段、南昌供电段参与,与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对接工作,南昌工务段通过“双段长”工作平台牵头对接乡镇政府,并联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召开启动工作会议,对普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认、边查边整,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二是2020年8月10日前,全面认领普铁沿线安全隐患问题。需要沿线政府协调解决的,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站向县城市管理局书面报送隐患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县城市管理局下发至县直有关单位和沿线各乡镇政府、管理处(管委会);属于铁路企业权责范围内的事项,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相关单位制定整治计划,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按程序依法合规推进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15日至12月20日):消除重点隐患,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重点整治干线和皖赣铁路等开行5对以上旅客列车的区段,以及开行动车组列车的联络线、普速线路。2020年8月20日前,彻底整治铁路用地范围内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铁路自身安全隐患问题。2020年10月20日前,彻底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突出安全隐患问题。2020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阶段隐患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21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全力推动干线疑难问题治理,整治其它普铁线路安全隐患问题。2021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双段长”工作制建立到铁路班组与地方行政村层级。2021年6月20日前,铁路企业梳理出疑难问题向有关地方政府、铁路监管部门和公检法机关报告,形成合力攻坚克难。2021年12月20日前,全面推进其它普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2021年12月20日前,全面验收普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对重点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2022年10月20日前,召开综合整治总结会议,促进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路地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

六、工作分工

(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全县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各项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铁路部门商议解决环境安全隐患的难点问题;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信息资料,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整治普铁沿线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以及城市规划区内与铁路交汇(并行)市政管网、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日常维护管理。

(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公路的限高、限宽标志设置及维护;指导跨水铁路桥梁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县城市管理局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信息资料,做好与市交通运输局的对接工作。

(三)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站、南昌车务段、南昌工务段、南昌供电段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建档;负责铁路用地(红线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需地方配合整治的环境安全隐患,应主动报告当地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处置;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整治铁路用地(红线外)的安全隐患。

(四)普铁沿线乡镇政府、管理处(管委会)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统筹辖区内铁路安全相关工作,负责铁路用地(红线外)环境污染治理和普铁沿线环境隐患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环境安全隐患重点难点和路地职责衔接问题;配合铁路部门处置铁路用地(红线内)的安全隐患整治。

(五)县委政法委将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作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范围,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置影响铁路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涉铁矛盾纠纷。

(六)县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经费的保障落实和奖补资金的使用监督。

(七)县公安局负责指导普铁沿线派出所与铁路公安机关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盗窃、损毁铁路设施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制止和查处未经批准在普铁沿线规定范围内爆破作业行为;适时开展普铁沿线非法通道、突出治安问题等重点整治行动。

(八)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制止和查处未经批准在普铁沿线规定范围内用地、采矿行为,维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用地秩序;负责指导普铁沿线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铁路部门开展铁路两侧高大树木和枯死树木清理整治,防止侵入铁路管控线内的树木危及行车安全。

(九)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查处在电气化铁路附近超标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十)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普铁沿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城市规划区内工程管道、综合管廊、城市道路与铁路交汇(并行)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县水利局负责指导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河道管理范围内疏浚作业、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等问题整治工作,负责指导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采砂、淘金等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属地政府依法设置河道禁采区;负责指导与铁路交叉的水利设施隐患整治工作。

(十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普铁沿线农业生产、养殖、农业大棚地膜等隐患整治工作。

(十三)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普铁沿线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普铁沿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县科工局负责协调三大电信运营商、铁塔公司和有关部门整治普铁沿线通信杆塔、上跨铁路通信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坠落的安全隐患,以及影响铁路基础稳定的通信管线非法穿越铁路施工行为。

(十五)县发改委负责指导有关电力部门督促电力企业整治普铁沿线电力杆塔、上跨铁路的电力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坠落的安全隐患。

(十六)市公路管理局南昌分局、高坊岭分局负责指导国省道公跨铁桥梁和交通(公路)责任范围内的公铁水并行交汇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杆柱类支撑装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公路的限高、限宽标志设置及维护。

(十七)南昌车站(工务段、车务段、供电段、维管段、向塘西车站)按照法定职责,加强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整治和相关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铁路企业要落实好普铁沿线(红线内)环境安全综合整治的主体责任。南昌工务段、南昌车站、南昌车务段、南昌供电段和普铁沿线乡镇政府、管理处(管委会)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普铁沿线乡镇政府、管理处(管委会)要落实属地整改责任,确定牵头部门和联络员,于2020年7月29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定期调度相关工作,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涉及铁路环境安全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统筹协调联动。普铁沿线乡镇政府要和铁路企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相关常态工作和普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畅通高效的隐患信息通报制度、协调联动整治机制,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舆论引导。普铁沿线乡镇政府与铁路企业要依法依规开展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讲究工作方法,防止引发法律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作用,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并参与整治。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突出案例警示教育威慑力,切实提升公众铁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管理源头和机制建设入手,把这次综合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下来,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规章、标准和规范。充分发挥普铁沿线“双段长”工作责任制、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路地合力共为、共同维护铁路运行环境安全的局面,努力营造“路地互动、责任明确、全民参与、共享成果”的良好氛围。

附件:南昌县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附件

南昌县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付向宇县政府副县长、向塘镇党委第一书记

副组长:王涛南昌工务段副段长

杨元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涂艳彬县城管局局长

殷红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李林平县政法委副书记

王岭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木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万坤县财政局总工程师

涂志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邓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张志平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舒特印县住建局主任科员

余云安县水利局党委委员

樊梦华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春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祖华县科工局副主任科员

饶承亮县发改委副主任

杨木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林华市公路管理局南昌分局副局长

姜国香市公路管理局高坊岭分局副局长

饶志坚南昌车务段主任

廖兵南昌供电段主任

廖渊南昌工务段工程师

陈文青南昌维管段副段长

程铭震南昌维管段工程师

彭思胜向塘西车站副站长

刘小如莲塘镇党委副书记

张强向塘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鹏程冈上镇副镇长

喻晓斌广福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向华三江镇副镇长

蒋俊八一乡副乡长

张云峰富山乡党委副书记

刘鹏东新乡副乡长

程斌银三角管委会党工委委员

谌战平金湖管理处党委委员、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岭兼任,副主任由杨木林兼任。负责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内设技术指导组、督察组、业务组,有关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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