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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发布时间: 2021-03-19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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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扶贫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牵头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ニ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县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权限内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全县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及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承担全县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工作,指导粮食销售,负责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负责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十四)统筹推进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委、县政府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工作。

(十八)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贫困人口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参与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指导全县扶贫机构的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审计和监督检查。

(二十一)负责贫困人口科技扶贫的培训、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扶贫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二十二)指导全县开展有关扶贫方面的对外交流、横向协作工作;组织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盯紧“三落实”,严把“三精准”,强化“三保障”,确保剩余61户、141人未脱贫人口全部稳定脱贫、18个省市级贫困村脱贫质量进一步提升,全面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全力打好剩余脱贫问题的“歼灭战”、返贫致贫风险“防御战”、补齐短板弱项“整改战”和兑现庄严承诺“决胜战”。筑牢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

2.稳定粮食生产。保持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力争实现2021年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79万亩以上,粮食总产18亿斤以上目标任务。

3.推进生猪复产增养工作。始终咬定“2020年生猪存栏恢复到疫情发生前水平,2020年生猪出栏恢复到疫情发生前水平”两大阶段性目标,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引进一批”的思路,全力推进生猪复产增养,2020年,生猪生产恢复到存栏34.11万头,出栏54.91万头。同时做好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万头生猪养殖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4.抓好农业产业化项目推进工作。重点抓好往年的南新薪火市级示范田园综合体(1个)、农产品加工项目(5个)、绿色循环项目(1个)、省级示范园奖补项目(2个)、一村一品项目(8个)、特色产业园项目(3个)、成长性项目(4个)、休闲品牌项目(6个)等30家单位项目及今年申报的六大类25家单位项目的建设。同时抓好工控塘南第六产业园、南新市政产业园等单位申报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奖补工作。重点抓好对京东数科落户南昌县的招商引资对接和服务工作。

5.推进乡村治试点工作。对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加大典型宣传,切实在试点示范期内即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改革成果。同时,积极抓好向塘镇剑霞村和武阳镇前进村的全国试点示范村的改革工作。

6.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乡镇、村民小组两级组织成员确定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在2021年6月前全面完成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并总结验收。

7.建新建好美丽乡村。在抓好新农村一般村点基础上,继续抓好三江镇等5个农业乡镇的集镇街道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启动塘南集镇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全面提升农业乡镇集镇形象。

8.持续抓好禁捕退捕工作。一是精准渔民建档立卡。对建档立卡台账查漏补缺,及时完善并录入退捕渔船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及时发放补偿资金。尽快将退捕船网工具回收补偿等资金发放到渔民手中。三是做实做细社会保障。对符合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条件的渔民开展身份核查,确保在7月底前落实兼业渔民养老保障政策,8月份全面落实专业渔民养老保障政策。四是全力支持就业创业。加大财政、税收、用地等方面保障,按照“1131”要求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对退捕渔民的就业创业跟踪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就业产业,不断壮大专业捕捞渔村集体经济。五是加强禁捕后续管理。我县将针对全县非法捕捞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强化执法整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各类捕捞行为,销毁捕捞工具,保障禁捕退捕工作顺利推进。 

9.加快加紧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快推进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督促一、二级法人单位要充分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规模化流转经营有机结合。

10.抓严抓实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招引秸秆利用量大的企业入驻,重点扶持本地秸秆利用企业,积极推广“镇村+企业”的运作模式。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8人,实有人数11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9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6090.99万元,比上年减少2972.03万元,下降32.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1.4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469.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6090.99万元,比上年减少2972.03万元,下降32.7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73.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14.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6万元;项目支出421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万元、资本性支出49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1752万元;其他支出15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65万元;农林水支出486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873.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4.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5%;商品和服务支出22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9%。项目支出421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2%;资本性支出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对企业的补助支出1752的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6%;其他支出15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9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21.49万元,较上年减少2081.53万元,下降44.26%。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54%;卫生健康支出55.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2%;农林水支出2423.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46%;住房保障支出49.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756.2万元,较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14.02%。减少原因压缩公用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5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8万元,服务预算3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月12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2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885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19个,涉及资金1933.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局本级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1.基本情况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人数48人,实有人数11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9人,遗属5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6090.99万元,较上年减少2972.04万元,下降32.79%。

其中:财政拨款2621.4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469.5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6090.99万元,较上年减少2972.04万元,下降32.79%。

其中:基本支出1873.99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14.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16万元;项目支出421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6万元,资本性支出49万元,对企业补助1752万元,其他支出1578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县农业农村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计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与服务等方面支出;

(五)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补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七)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哑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四)农田建设: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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