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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财政局把握“三要素”积极推动预决算公开平台管理工作
  • 发布时间: 2019-06-2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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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对在统一平台公开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应当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近期,南昌县财政局开展对预决算公开平台的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历年来在统一平台上公开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逐一进行分类、分级整理,编制公开目录,确保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预决算,让公众监督一目了然。

一是公开平台统一。逐一比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拨款单位,对县直部门建有门户网站的,要求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专栏公开预决算,永久保留并主动对接南昌县政府经济信息中心,抓取公开内容到“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栏目中,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要求直接在县政府公开栏目中,集中统一公开。

二是公开时间及时。根据新《预算法》要求,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南昌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要求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截点内及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三是公开内容全面。按照《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的口径和要求,逐一核对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将不符合公开要求方面的情况反馈部门并督促部门及时予以补充、完善公开。并要求各部门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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