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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发改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 2018-02-1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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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发改委 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南昌县发改委部门预算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南昌县发改委201年部门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南昌县发改委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南昌县发改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定位目标任务以及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全县专项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各专项(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特别是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政府投资以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统筹组织衔接平衡和论证。衔接平衡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对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指导乡镇、各管理处(管委会)规划工作。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各领域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全县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综合协调财政、信贷、土地、投资、价格、产业政策、资源环保政策、生产安全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等杠杆,运用县直接掌握的经济资源和手段,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和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限制性指标的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以及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组织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参与拟定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评估宏观调控成效。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行为。

(四)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重大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国家、省、市和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统筹组织全县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监督管理。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组织县重大重点项目的调度推进,开展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和后评价,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和协调县重点工程建设。统筹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库和评审专家网络的建设管理,组织重大重点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县重大规划经费和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指导协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新型战略产业、高技术产业规划,推动规划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以工代赈项目。指导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拟订中介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申报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县区域经济协调协作发展,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谋划城乡重大功能性基础设施和产业支撑项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报批和监管。组织拟订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重点项目融资方案;研究衔接和组织推进全县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地方铁路建设。

(七)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安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以及外贸进口计划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预测监测能源需求和能源发展情况,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协调处理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的协调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负责节能及节能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制定环境资源保护与利用综合规划,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推进全县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工作;

(十)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煤、电、油、粮食等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十一)研究提出本县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本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口政策依据;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适时提出全县价格监控目标;落实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下达的价格调整方案,并在全县组织实施。

(十四)依法建立完善价格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综合运用市场调节和行政干预手段调控市场价格行为。

(十五)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控指导。建全和实施价格听证决策制度和价格公示制度。

(十六)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负责核发和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和重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定期组织审验。

(十七)负责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并根据价格监测信息向县政府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具体建议。

(十八)依法对价格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十九)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价格认证、价格鉴定、涉案物品的评估工作。

(二十一)负责指导各乡镇、各管理处(管委会)的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全委共有行政编制44名(含物价局),为县政府全额拨款单位。

1、公务员编制34名。

2、事业编制7名。

3、工勤编制3名。

4、县编外管理人员1名。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南昌县发改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1194946元,较上年增加4291129,其中财政拨款6726419元,上年财政拨款结

转(结余) 及历年资金结转(结余)4129215元,其他收入339312元。

2、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南昌县发改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1194946元,较上年增加4291129,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194946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3、政府采购共计22万元,财政拨款占百分之百,其中部门分散采购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20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00万元。

7、机关运行费用共计6,468,527元,由财政全部解决。

8、政府性基金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

四、“三公”经费计划

1、公务接待经费

预计2018年我委公务接待费在156000元左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委指导和检查工作。

五、名词解释

部门应参照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财务会计制度或《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说明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规范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输出报表(发改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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